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妥善安置疫情防控期间滞留在滇旅客,各州(市)指定了一批住宿企业集中安置滞滇旅客,并开展疫情防控工作。根据《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支持住宿餐饮业复工营业加快发展12条实施意见》(云财外〔2020〕22号)文件精神,拟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安置滞滇湖北籍旅客的住宿企业进行奖补。现将符合条件企业名单进行公示(名单见附件)。
公示时间10天(2020年4月7日—4月16日),对公示如有异议,请于2020年4月16日前书面反馈。
地址:昆明市滇池路678号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209室(行业管理处)
省文化和旅游厅电话:0871—64608552 监督电话:0871—64608314
省财政厅电话:0871—63956039
省商务厅电话:0871—63135027
附件:各州(市)安置滞滇湖北籍旅客符合奖补条件的住宿企业名单.xlsx
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
2020年4月7日